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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鎔基朱雲來父子都擔憂的事 【字號】 大 中 小 更新: 2016-07-04 12:23 AM 標籤: 房地產, 朱鎔基, 朱雲來, 江澤民, 泡沫 【大紀元2016年07月03日訊】(大紀元記者李默迪綜合報導)近日,朱鎔基之子朱雲來罕見公開談論大陸房價,引發關注。業內人士注意到,朱鎔基在任職期間和退休後,曾經多次表達過對大陸房地產市場的擔憂。 朱雲來是中金公司前CEO,他於6月28日在2016夏季達沃斯財新晚餐會上說,大陸「房子數量越來越多,房價越來越高」是很奇怪的現象。房屋貸款利率大陸一奇怪現象 朱鎔基朱雲來父子都擔憂 微信公眾號「政事兒」7月1日撰文表示,朱雲來2014年從中金公司辭職後一直關注互聯網金融,此次是罕見的談及房屋貸款利率大陸房價。 而朱雲來的父親朱鎔基,任職中共國務院總理以及退休後,曾經多次針對大陸房地產市場發表看法。 朱鎔基於1998年~2003年出任中共國務院總理。
他曾經在2000年末的中共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說,大陸房地產弊端很大,「現在房地產有點熱,不敢說過熱,不能再這麼幹下去了」。 2002年朱鎔基在深圳說,有些城市房產空置率太高,而且還在增長,而且房地產大部分依靠銀行貸款,風險很大。 當時朱鎔基引用數據說,大陸有20%~30%的房地產公司,其二到三成的資金來源是向銀行貸款,同時30%以上的購房用戶是向銀行貸款。大陸房地產60%以上是依靠向銀行貸款。 大陸具有自付能力的居民都是購買高級房地產的人,只占少數,不屬於廣泛的購買力,而且這類房子的房價漲得很快,如果大陸房地產市場依靠這些人或外國房屋貸款利率投資者,房價就會越來越高,房子越蓋越多。 2003年1月,朱鎔基在其任期內的最後一次全體會議——中共國務院第九次全體會議上說,「中國的泡沫經濟已經形成,房地產過熱,風險太大。」房屋貸款利率,這些錢都是銀行的,這批官員陞遷了,問題就留給了後來的人。 朱鎔基卸任後的2011年4月清華大學建校100週年紀念日時,他再次提到大陸房地產市場。他說,「我們制定了一個錯誤的政策,就是房地產的錢,都收給地方政府,而且不納入預算,這不得了。這個錢就是搜刮民膏,所以把地價抬得那麼高。」 關於大陸房地產泡沫,經濟學家張家林早在2011年就曾撰文表示,房地產泡沫的問題,是國有部門擴張的危害之一。 公開資料顯示,1999年開始的國有企業改革,實質上是國有企業壟斷了包括石油、電信、電力、煤炭、房屋貸款利率鐵路等幾乎所有的房屋貸款利率資源行業。 張家林說,大陸國有企業擁有上市和向銀行貸款的優先權,擁有充足的資金,在壟斷所有行業的同時也涉足房地產市場。 他在文章中說,從1992年以後,大陸國有企業在房地產市場的占有份額逐年增長,從最初的8%增長至2011年的 60%。官方數據稱,136家中央控制的國企中,70%以上都已進入房地產市場。 有媒體報導,1999年開始國有企業改革之時,雖然當時朱鎔基任職國務房屋貸款利率院總理,但實質上其權力已經被江澤民架空,當時的國有企業改革實際上是由江澤民一手主導的。 經過所謂改革之後,江派利益集團掌控了國有企業資源。比如江澤民家族把持電信行業;
曾慶紅、周永康先後把持石油行業;李長春家族、房屋貸款利率劉雲山家族分別控制文化業和金融業;劉志軍曾經一直把持著鐵路系統等。 另外,早在1990年代初期,大陸創建的股市中,就有至少一半的上市公司是國有企業,早有經濟學家評價大陸股市是國有企業的融資工具,國有企業即使虧損也不會退市,仍然可以通過各種方法上市,從股市獲得大量資金。
央行:北京市5月個人住房和小微企業貸款增長較快
2016-07-02 15:53 文字放大 列印此頁 新華社記者王曉潔 北京(CNFIN.房屋貸款利率COM / XINHUA08.COM)--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發布了今年5月北京市貨幣信貸運行的情況。數據顯示,5月北京市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和人民幣貸款增速均有所放緩,而個人住房貸款和小微企業貸款增長較快。 央行數據顯示,5月,北京市人民幣各項存款增加3397.7億元,同比少增2615.3億元;
全市人民幣各項貸款增加381.5億元,同比少增18.6億元。 在存款貸款增速均放緩的情況下,個人房貸、車貸仍有較快增長。5月,北京市人民幣個人住房貸款增加243億元;個人汽車貸款增加23.3億元。房屋貸款利率小微企業貸款增長迅速。5月末,小型企業貸款余額比年初增加238.6億元,同比多增130億元;微型企業貸款余額比年初增加263.5億元,同比多增194.4億元。
欠債逾5年才被求償 這樣做可免還 遭討債若超過5年,可上法庭主張請求權時效已經消滅,拒絕給付。示意圖 字級:最小字型預設最大字型 分享到 Facebook分享到 Plurk分享到 Twitter2016年07月04日00:05 讀者小雄問:
在《蘋果》法律信箱專欄看過律師回答指出:「依照銀行借貸的慣例,讀者即使不是房屋貸款的主債務人,通常也會是連帶保證人,因此讀者在法律上仍然要與主債務人負相同的清償責任。另就清償時已經超過5年以上的利息,讀者依法是可拒絕給付的。」想請問,我要怎麼拒付超過5年以上的利息? 房屋貸款利率律師徐承蔭答: 我國法律制度設計,基於尊重現在「法秩序」狀態,以及考量「法的安定性」,所以在刑事案件上,會有追訴權時效或行刑權時效的制度設計,而在民事訴訟部分,則有消滅時效或除斥期間的制度設計。 我國《民法》對於請求權的時效,稱為「消滅時效」。房屋貸款利率而消滅時效依照請求權的性質與內容,則有時效長短不一的規定,分別為15年、5年及2年。 讀者來信所問,可能是「消費借貸借款返還請求權」及「利息請求權」,依《民法》第126條規定:「利息、紅利、租金、贍養費、退職金及其他1年或不及1年之定期給付債權,其各期給付請求權,因5年不行使而消滅。」 另外,《民法》的設計並非是債權人請求權消滅,而是債務人取得拒絕給付的抗辯權,因此在第144條第1項則規定:
「消滅時效完成後,債務人得拒絕給付。」所以,如果讀者在遇到債權人提告求償超過5年以上的利息時,可在訴訟上抗辯請求權時效已經消滅,主張拒絕給付,讓法院依法審理判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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